马来西亚的地契,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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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Property Title)是什么?在马来西亚俗称牙兰(广东话),源自于马来语“GERAN”一词。相信生生长在大马的大家都不陌生牙兰是什么。从很久之前我的父母和长辈就喜欢把地契称呼为牙兰。在购买房子之前,买家必须明白的一个最重要的事项之一,就是关于地契的种类和区别。马来西亚目前房地产业的地契基本上分为3种,分别是永久地契 (Freehold), 有效年限地契 (Leasehold) 以及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 (Malay and/or Bumiputra Reserve).

 

1. 永久地契 (Freehold)

永久地契的房地产让我们享受终身拥有权, 直到我们把房产转卖或传给另一方。永久地契指的是这类型的房地产百分之百属于屋主,并永远持有该产业的拥有权。不过,若政府需要用到屋主的产业土地或部分土地,用于兴建高速公路或其他发展计划时,政府根据马来西亚法律还是有权征收房地产或土地,并按市价付给你一笔赔偿。

2. 有效年限地契/租赁地契 (Leasehold)

这种地契只让买家拥有该房地产一段时期,最长的有效期限长达99年。如果是购买二手物业,根据地契上列明的有效期所拥有的期限也相应的减少。举例,现在买家A买了一间新的租赁地契公寓期限为99年,20年后卖给了买家B,公寓期限就剩余79年的拥有权。

(图片来源:走进大马) 

3. 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 (Malay and/or Bumiputra Reserve)

在马来西亚,部分土地是分配给马来人或土著的,一般在新的楼盘中必须占30%。由于这个地契是保留给土著的,所以转换的机会不多,需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会考虑转让给非土著。非马来人或土著是不能购买或拥有有关的保留地。

此外,还有另外三种类别的地契,包括了:

 

总地契 (Master Title)

发展商买了一片土地要发展时土地局就会颁发一张属于整个发展计划的 Master Title 给发展商。在总地契下,发展商就是有关土地的持有人,所有买卖需要经过发展商批准和记录。之后,发展商会申请个别地契,把房屋持有人转为土地持有人(Pemilik Tanah)。

个别地契 (Individual Title) 

在大马大部分的有地住宅建筑 (Landed Property), 如: 排屋、别墅等。在同一个土地上只有单一屋主的个别地契,就是 Individual Title, 而屋主便是土地持有人。

3.分层地契 (Strata Title)

分层地契就是在同一个土地上拥有不同的屋主的个别地契,分割成不同的分层单位,如公寓、高级公寓、围篱住宅等,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屋主在同一个土地上的个别地契。现在大部分的新楼盘在房产完成前6个月就会分割成分层地契,一旦屋主取得分层地契后,就不需要向发展商申请同意书 ,可以直接转卖产业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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