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P疑准备向网上翻唱者收歌曲版权费?音乐人:若只是纯表演还要付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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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ress

音乐歌曲在现今已然是人们日常的一部分,加上如今社交平台的便利已然将线上够成另一形式的社会,不少音乐人、网红、素人等也会翻唱自己喜爱的歌,上载至网络与大家分享。近日,社交媒体上就流传了一组由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释出的收费图,公告将针对网络表演者征收歌曲、音乐版权等费用,因而引来我国大批歌手和音乐人的议论。

(图片来源:网络)

社交媒体上近日流传着一组疑似来自MACP的征收费用价格表,内容清楚的列明了所有网络串流形式的表演,表明所有在Facebook、Youtube、Instagram上进行的直播演唱会或预录影片,创作者需为演绎的每首歌付费500令吉;会议、研讨会、颁奖典礼等不同场合则需要为播出的歌曲付费,价格从500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

针对此事,曾是MACP董事同时身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特邀讲师的大马音乐人王炳智就表明了自身的看法。他认为收费不应该是硬性规定,而需要视情况进行调整,表示若各手将歌曲用于商业用途,那将赚取的收入拨出版权费给歌曲创作人是里所当然的,但若该各手进行的是纯表演,那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要给予版权费则非常不合理。

(图片来源:网络)

王炳智回顾90年代时期,他就曾向MACP反映该条例,尤其当时独立歌手想要生存并不容易,有时好不容易取得商场许可,在商场内进行新唱片发布与宣传,当中也通常只演唱自己的歌曲,但每次演出后MACP依然坚持向他们征收公开表演的费用,这样的举动非常不合理,也让他常为独立音乐人打抱不平。

对于MACP的行动,他表示付费虽然合情合理,但非常时期中各手大多处于严峻的时刻,若每次演出还需多付一笔版权费,将限制了他们的生存空间。即时是身为MACP会员的歌手,早前就为演唱自己的歌曲预先服了版权厞,可是往往收益会比付出的少,对于他们而言非常的不公。

(图片来源:网络)

除了王炳智外,其他大马音乐人也纷纷针对MACP的公告做出回应,其中陈凯琳认为这样的举措非常的不合理,对于独立音乐人来说也是非常的危险。表示若需要收费,那么多数公开演唱的人自然选择购买名歌手如周杰伦、林俊杰等的歌曲版权,对于多数本地歌手来说更是一个恶梦。

(图片来源:网络)

Serene詹雪琳则认为,这样的举措主要是因为许多线上的演唱者在行动管制期间会要求网民进行打赏,从而使得利益的产生,而这样的盈利行为或许已经触动了MACP的条例。另外,由于这些音乐都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是因而获得盈利则是不可取的,不过也希望官方能够更加的透明化,列明版权费用的收取途径,她就曾遇过在卡拉OK App上看见自己的歌曲,却从没受到相关版权的情况。


消息来源:中国报Tashi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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